我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06年6月28日在同济大学南校区第三教学楼330室顺利召开。学院19名教职工正式代表和8名列席代表、1名特邀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学院常务副院长鲁鸿雁的大会发言,听取了倪斌副书记关于《学院教学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学院科研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及《学院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三个文件的说明报告,大会审议和通过了《学院教学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学院科研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学院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三个文件,并形成了大会决议。
副校长李国强和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杨荣棠出席会议并讲了话。李校长在致辞中对我院召开首届教代会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学院根据国家和社会对终身教育的需求和在职学习人员的特点,逐步实现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对传统成人教育的改造;逐步实现办学重点从学历教育向非学历教育的转移,把我校的培训工作做强做大,做出品牌和声誉。杨荣棠常务副主席对我院新班子重视教代会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首届教代会的召开,标志着我院二级教代会制度的正式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将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和科研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尊重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和决策权,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位代表要充分行使权力,提出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讨论形成共识。
学院常务副院长鲁鸿雁在大会致辞中指出,学院首届教代会的召开,是学院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治院的民主化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要更多地把管理纳入民主的渠道。这次教代会讨论的三个岗位聘任的实施细则涉及到每个教职工的利益,工作中的失误有弥补的机会,而决策发生失误则难以弥补。因此希望代表们珍惜机会,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使决策更加体现民意,更加科学、规范。
与会代表对三个文件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认为,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的制定,是我院贯彻落实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民主治院,加强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一个有力措施,从制度上有效地保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落实。实施细则涵盖了教学、科研、管理各个岗位,使学院的岗位聘任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合实际,切实可行。
会议认为,教职工代表大会是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学方针的组织保证,是集中全院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办学兴院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共商大计,共谋发展。
会议号召,全院教职工以百年校庆和50周年院庆为契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全面完成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