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业年限
业余学习两年半至四年,集中学习两至三年。
二、专业主要特色与发展方向
本专业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务实性特点,专业主要发展方向为在此基础上的专门化和外向型发展。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了必需的法学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的,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
四、基本培养规格
1、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主要法律、法令;
2、了解国内外法学方面的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3、掌握法学思维和基本技能,具有获取知识和信息、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4、外语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熟练掌握计算机;
五、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
毕业总学分:80 学分
课内总学时(含网络课件、辅导答疑等):1360学时
六、教学实践、毕业论文
最后一个学期安排教学实习和写作。
七、主要课程
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一)、邓小平理论概论、大学语文、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刑法总论、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经济法原理、法律文书与写作、刑事诉讼法原理、婚姻家庭法原理、知识产权法原理、民事诉讼法原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原理、教学实习与写作。